《广西旅游民宿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2021-03-13 22:49:13   来源:全球美丽网    今日浏量:

《广西旅游民宿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广西旅游民宿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2020年11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旅游民宿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20〕87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全区旅游民宿的开办及经营管理等作出规定,对推动我区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办法》出台背景
近年来,广西旅游民宿发展迅速,出现了一批精品民宿,为全区文化旅游的发展注入了强大的活力。然而,随着全区旅游民宿的大量涌现,缺乏行业标准、办证难、品牌不凸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也日益突出,成为制约精品旅游民宿发展的重要因素。为充分利用广西丰富的文化和旅游资源,加强旅游民宿管理和服务,进一步规范旅游民宿经营行为,提升旅游民宿管理和服务水平,大力扶持和培育特色旅游民宿品牌,促进旅游民宿持续健康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该《办法》。
 
二、《办法》制定依据
《办法》主要依据《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 065-201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安部 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的通知》(建村〔2017〕50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桂发〔2019〕3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44号)等标准、规范及政策文件制定。
 
三、《办法》主要框架
《办法》共七章三十五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则。本章共六条,阐述了《办法》制定目的、使用范围和旅游民宿发展的原则,明确了旅游民宿的定义,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加强对旅游民宿管理工作的领导。
 
第二章 开办要求。本章共九条,明确了旅游民宿的规模,提出了旅游民宿在选址、质量安全、治安管理、消防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的要求。
 
第三章 开办程序。本章共三条。明确了旅游民宿开办实行备案制度,提出旅游民宿开办需要的证件和申请备案事项,提出了申办备案的基本程序为:申请、受理、审验、出具证书四个环节。
 
第四章 经营规范。本章共六条。提出了旅游民宿经营者日常基本规范和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明确了旅游民宿经营者应当承担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主体责任,提出诚信经营的要求。
 
第五章 服务与监管。本章共六条。明确了各部门对旅游民宿的日常管理责任,提出了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民宿发展的支持。
 
第六章 法律责任。本章共三条。规定了旅游民宿经营者和旅游民宿监督部门的禁止行为以及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七章 附则。本章共二条。提出了之前已开展的旅游民宿营业变更经营范围或重新申请旅游民宿登记的期限和办法的施行日期。
 
四、《办法》亮点解析
(一)大力扶持民宿集群,助推乡村振兴
《办法》支持在具有丰富文化和旅游资源的乡村发展旅游民宿。规定对位于景区周边、特色村镇、历史文化街区、国家风景道、边关地区等区域,自然环境优美、生态环境良好、民族文化特色鲜明的旅游民宿聚集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这将引导形成旅游民宿发展集群,有力带动旅游民宿健康发展,助推广西乡村振兴。
 
(二)突出培育特色品牌,提升民宿发展水平
《办法》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当地旅游民宿发展需要,统筹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培育地方旅游民宿品牌,这将大大提升广西旅游民宿的整体发展水平。
 
(三)灵活的经营模式,激活民宿市场活力
《办法》支持农户、村集体和具有专业化经营能力的经济组织等,采用自主经营、租赁、联营等方式,参与旅游民宿经营管理,通过灵活多样的经营方式激活民宿市场活力,为民宿高质量发展筑牢基石。
 
(四)直面管理痛点,完善民宿管理体系
《办法》通过厘清旅游民宿发展中的问题,明确了民宿的开办要求,理顺了各方关系,明确了相关部门的任务和职责,建立了旅游民宿发展统筹协调工作机制,从而形成合力推进广西旅游民宿快速发展。
 
(五)优化审批流程,创新服务方式
《办法》深化“放管服”改革,明确旅游民宿建筑开办不需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同时明确了旅游民宿备案的基本程序,即:申请—受理—审验—出具证书。创新结合自治区政府服务“一张网”系统平台,实现备案申请“网上办”“一窗受理”。规定了材料受理和现场审验的时限,缩短了民宿审批时长,简化了审批流程,将为广西旅游民宿的开办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责编:唐国宣 唐培穗 李小华 杨丽萍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全州职中匠心育人 服务全国“两会” 鲜花绽放耀中华
下一篇:广西旅游民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