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值亿元的写字楼却成烂尾楼,谁来承担责任?!
2023-11-08 13:09:36   来源:全球美丽网    今日浏量:

市值亿元的写字楼却成烂尾楼,谁来承担责任?!
市值亿元的写字楼却成烂尾楼,谁来承担责任?!
秦风 在陕西报道
 
2012年,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府谷镇赵石尧村经村民同意,在府谷县新区铁西路开工修建《赵石尧新区商贸楼》。该楼占地4800平方米,设计总建筑面积19960平方米。该工程以每平方米2000多元造价以垫资的形式发包给府谷县通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该楼建成后预计年收租金400万元,赵石尧村近400村民每个村民每年将多收入1万元,村民们都期盼工程早日完成,投入市场增加收入。工程2013年底主体完工。
 
2014年7月,时任府谷县府谷镇赵石尧村支部书记的李雲雲未经赵石尧村民同意,私自将该楼的4800平方米土地以及在建的19960平方米的楼房,为陕西兴茂侏罗纪煤业镁电(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在府谷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贷款六亿元,该楼房的所有权证明文件与抵押担保合同一起,交付府谷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保管。
 
根据《村委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该抵押担保合同受于无效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按理说这个抵押担保合同对这座楼房不能产生任何威胁,只因该担保合同第五条约定:“乙方接受甲方对上述土地以及房屋情况的调查了解,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处置土地以及房屋,不得向第三方抵押,否则视为违约。”第六条约定:“如陕西新茂侏罗纪煤业镁电(集团)有限公司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甲方有权以折价、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理上述土地以及房屋,处理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和费用的,甲方有权另行追索。”这个抵押担保在府谷县人人皆知。就因楼房被抵押,始终没有人前来租赁,造成楼房形同烂尾。
 
如果这座楼房被抵押后就停止修建,或者让它彻底烂尾,也许没有多大的损失,只因为府谷县通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该工程是垫资的,没有资金,就向赵石尧村主要村干部借高利贷,眼看高利贷要不回来了,这些村干部在银行以他们几个村干部合伙成立的《府谷民和丰农工贸有限公司》贷款5千万,他们拿回了他们放出的高利贷本金和利息,银行贷款利息由府谷县通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两年后,赵石尧村又将这5千万作为工程款付给了府谷县通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从此这5千万的贷款就落在了赵石尧村民身上了,再后来,赵石尧村的干部们以银行催贷款为由,以月利率7 厘在村民中集资,还了银行的贷款,集资款中村干部集了大头,最高的一个人集了700万元。
 
该楼自开工建设到现在已经11年了,没有给村民创造一分钱的收入,为付工程款,反而给村民带来了人均十几万元的债务。
 
2020年11月陕西省巡视组进驻府谷县,并对外公布了举报电话,赵石尧村至少有50个人给巡视组打电话反映该楼房以及村上的经济问题,但都没有得到调查处理。赵石尧村的写字楼这座不是烂尾的烂尾楼,仍然无效益的堆放在那里,它不但没有为赵石尧村的村民创造价值,反而像吸血鬼一样每年吸食着赵石尧村几百万元的借贷利息,赵石尧村的村民每人每年要为这座楼承担将近一万元的利息。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从抵押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将近10年,陕西兴茂侏罗纪煤业镁电(集团)有限公司所贷的6亿元贷款也没有还完,好在这个4800平方米的土地以及19960平方米的楼房目前还没有被府谷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折价变卖,如果被变卖那损失将是近一亿元,即便如此,这个抵押也给赵石尧村的村民造成了4千多万元的间接经济损失。
 
我国的法律规定: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是要定罪判刑的,这个责任由谁来承担?是府谷县人民政府?还是陕西兴茂侏罗纪煤业美电(集团)有限公司?还是私自在抵押担保合同签字盖章的李雲雲?不管谁来承担责任,赵石尧村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已成实事,希望有关部门认真调查处理,我们将继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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